第3章(1 / 3)
“暄和,取自<a href=https:///tags_nan/tangchao.html target=_blank >唐朝诗人杜荀鹤的诗句——‘野吟何处最相宜,春景暄和好入诗’”。
谁知,站立的上位者却陷入了沉默,景暄和不敢抬头,只觉得头顶有一阵刺骨的凉意。
万灵安的目光像两道钩子,似乎想穿透她。
眸中多了许多复杂的情绪,那是兴奋、激动、疑惑、不安……可这些情绪全部化为了自嘲。
是啊,怎么可能是她,莫说年龄不同,就连所在的时空都不同,他们之间,可是隔着五百多年的时光呢。
肯定只是巧合罢了。
“知道了,退下吧。”万灵安声音很淡,好像墨水晕入了海中,再也听不出一丝情绪。
景暄和离开后,万灵安独自前往客房饮酒,他的目光极深沉,又极冷漠。
身边的黑衣侍卫抱拳道:“果然如大人所料,那胆大的胡姬是瓦剌的细作,这次蓄意靠近,就是想对大人不利!”
万灵安的身边摆着一盏月影明角灯,烛光倒映在他的眸中,幽暗的火光随风一闪,他的瞳孔暗了下去,久久,他说:“无趣,又是这些索然无味的把戏。”
“那……怎么处置她呢?”侍卫试探着问。
“就按之前的办法吧,只是,这次我要将她背后的人连根拔起,一个也不留。”
他的声音极冷,在寂静的客房中,结了一层寒霜。
***
次日清晨,景暄和起了个大早,本打算与阿呆先去监牢看看疑犯的口供,却遇上一阵疾雨,无奈,二人只好在近处的茶坊点了杯清茶顺便躲雨。
三月烟雨之中,薄雾似半掩的一纸卷轴,无声无息地铺开。景暄和托着腮,伸出手接住瓦上落下的细雨,只觉得掌心凉嗖嗖的。
“据我所知,夫子是在下早课后吃了学生母亲亲手做的桂花糕而亡的,官差在学生的房间搜出了砒霜,此案一眼看去,实在与学生脱不了干系。
只是他怎么也不承认,料想口供也无太大的参考价值,是以我们看完口供之后,还是得去夫子的墓地开棺验尸。”
景暄和长长的睫毛落下一瓣阴影,却见阿呆正盯着自己,不禁敲了下他的脑门,道:“别以为你现在戴着人皮面具,我就看不出你的表情,你这呆瓜又在发呆吧。”
阿呆吃痛地揉了揉脑袋,道:“老大你又打我,每次你想不出案情都要敲我一下,我算是明白了,哪天你成为神捕之时,就是我小命不保之日!”
都说长得好看是上天眷顾,可放在阿呆身上就是一件彻头彻尾的霉事。
记得阿呆刚入职时,每巡街一圈都会收到一筐姑娘们送的蔬菜瓜果,有次一位胆大的姑娘与阿呆搭讪——“公子这是去哪儿?”姑娘害羞地问,一张帕子被手指搅得发褶。阿呆施了个礼,回复道:“大婶有何贵干?”
“……”
于是乎,为了避免阿呆被人痛扁,景暄和便送了他一张人皮面具,也算替他的生命安全着想。
谁曾想,另一桌的几位书生却开始高谈阔论起来了。
“顺天府多奇人,你们难道没有听过于景涟大人家的千金吗?”
“你说的可是那放着女红刺绣不做,整日与蛇虫鼠蚁为伍的千金小姐于歌笛?”
景暄和一愣,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有人记得这身体的原主。
穿越后,景暄和自动有了于歌笛的记忆,当年于家被抄之时,于歌笛才十岁,母亲本想护着她和弟弟拼死从流放的路上逃走,却被抓了回来。
三人被官兵暴揍了一顿,母亲为了护着他们挨下了大部分拳头,倒在血泊之中,她弟弟也摔下了悬崖,不知死活。 ↑返回顶部↑
谁知,站立的上位者却陷入了沉默,景暄和不敢抬头,只觉得头顶有一阵刺骨的凉意。
万灵安的目光像两道钩子,似乎想穿透她。
眸中多了许多复杂的情绪,那是兴奋、激动、疑惑、不安……可这些情绪全部化为了自嘲。
是啊,怎么可能是她,莫说年龄不同,就连所在的时空都不同,他们之间,可是隔着五百多年的时光呢。
肯定只是巧合罢了。
“知道了,退下吧。”万灵安声音很淡,好像墨水晕入了海中,再也听不出一丝情绪。
景暄和离开后,万灵安独自前往客房饮酒,他的目光极深沉,又极冷漠。
身边的黑衣侍卫抱拳道:“果然如大人所料,那胆大的胡姬是瓦剌的细作,这次蓄意靠近,就是想对大人不利!”
万灵安的身边摆着一盏月影明角灯,烛光倒映在他的眸中,幽暗的火光随风一闪,他的瞳孔暗了下去,久久,他说:“无趣,又是这些索然无味的把戏。”
“那……怎么处置她呢?”侍卫试探着问。
“就按之前的办法吧,只是,这次我要将她背后的人连根拔起,一个也不留。”
他的声音极冷,在寂静的客房中,结了一层寒霜。
***
次日清晨,景暄和起了个大早,本打算与阿呆先去监牢看看疑犯的口供,却遇上一阵疾雨,无奈,二人只好在近处的茶坊点了杯清茶顺便躲雨。
三月烟雨之中,薄雾似半掩的一纸卷轴,无声无息地铺开。景暄和托着腮,伸出手接住瓦上落下的细雨,只觉得掌心凉嗖嗖的。
“据我所知,夫子是在下早课后吃了学生母亲亲手做的桂花糕而亡的,官差在学生的房间搜出了砒霜,此案一眼看去,实在与学生脱不了干系。
只是他怎么也不承认,料想口供也无太大的参考价值,是以我们看完口供之后,还是得去夫子的墓地开棺验尸。”
景暄和长长的睫毛落下一瓣阴影,却见阿呆正盯着自己,不禁敲了下他的脑门,道:“别以为你现在戴着人皮面具,我就看不出你的表情,你这呆瓜又在发呆吧。”
阿呆吃痛地揉了揉脑袋,道:“老大你又打我,每次你想不出案情都要敲我一下,我算是明白了,哪天你成为神捕之时,就是我小命不保之日!”
都说长得好看是上天眷顾,可放在阿呆身上就是一件彻头彻尾的霉事。
记得阿呆刚入职时,每巡街一圈都会收到一筐姑娘们送的蔬菜瓜果,有次一位胆大的姑娘与阿呆搭讪——“公子这是去哪儿?”姑娘害羞地问,一张帕子被手指搅得发褶。阿呆施了个礼,回复道:“大婶有何贵干?”
“……”
于是乎,为了避免阿呆被人痛扁,景暄和便送了他一张人皮面具,也算替他的生命安全着想。
谁曾想,另一桌的几位书生却开始高谈阔论起来了。
“顺天府多奇人,你们难道没有听过于景涟大人家的千金吗?”
“你说的可是那放着女红刺绣不做,整日与蛇虫鼠蚁为伍的千金小姐于歌笛?”
景暄和一愣,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有人记得这身体的原主。
穿越后,景暄和自动有了于歌笛的记忆,当年于家被抄之时,于歌笛才十岁,母亲本想护着她和弟弟拼死从流放的路上逃走,却被抓了回来。
三人被官兵暴揍了一顿,母亲为了护着他们挨下了大部分拳头,倒在血泊之中,她弟弟也摔下了悬崖,不知死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