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八章 杀人,入伙(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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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及千年后你的一首
  水晶绝句轻叩我额头
  当地一弹挑起的回音
  一贬世上已经够落魄
  再放夜郎毋乃太难堪
  至今成谜是你的籍贯
  陇西或山东,青莲乡或碎叶城
  不如归去归哪个故乡
  凡你醉处,你说过,皆非他乡
  失踪,是天才唯一的下场”
  ……
  这是著名诗人余光中的一首《寻李白》,王庸就跟发了酒疯一样,高声吟唱,肆意狂笑。
  仿佛目光处有一代诗仙在舞剑,在长啸月光。
  王庸的吟唱越来越高亢,越来越激烈,就跟一个原始部落的野人,在用嚎叫跟上天沟通,试图让上天降下恩德。
  “你太吵了。”
  这时,叶喃从山洞里走出,看着王庸静静道。
  王庸却毫不理会,兀自喃喃吟着:“只消把酒杯向半空一扔/便旋成一只霍霍的飞碟/诡绿的闪光愈转愈快/接你回传说里去……接你回传说里去!哈哈哈哈!”
  叶喃眉头一蹙,这回倒不是在抱怨王庸太吵,而是发现了王庸身上的伤痕。
  一道道的伤痕结了薄薄的血痂,可一动,血痂就会破裂,流出丝丝鲜血来。
  王庸现在可以靠着药劲挺住,可等下呢?毒品作用一旦退去,等待他的将是生不如死的痛楚。
  脸上露出一抹犹豫神色,叶喃随后快步走回洞中。
  再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小瓶子,她扒开瓶塞,走到王庸身前,道:“别动。”
  这话就跟有魔力一样,顷刻间让王庸安静下来。
  叶喃将瓶子里的粉末一点点洒在王庸伤口,一道道伤口撒过去,不一会整瓶的粉末就倾倒一空。
  就像是奇迹一样,王庸身上的鲜血顿时止住了,开始结痂。看那模样,大概两三天伤势基本就能痊愈。
  这种见效奇快的药粉显然价值不菲,叶喃就这样都给王庸用上了,毫无一丝可惜的神色。
  上完药,叶喃叮嘱王庸一句:“晚上别乱动,扯开了痂痕就难办了。”
  说完,自顾自走回山洞,再没看王庸一眼。
  此时的王庸毒品作用渐渐退去,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萎靡跟困顿。
  他低着头,就跟被缚的普罗米修斯,在夜色中陷入沉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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