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我喜欢他,喜欢了十年(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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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俩人找了个稍微远点的位置坐了下来,确认他们听不到她们的说话声了,这才坐在沙发上喝起了酒。
  安锦抬手举杯:“喝吧,说说,你回来有什么打算?”安锦仰头一口闷了下去,喉咙里滑了一下。
  薄轻语低头抿了一口,心情比较低落:“我听到他分手两年了,才回来的。”
  安锦手一顿,看着薄轻语:“还想着他呢?”
  “锦儿,我比那个女人先认识他的,可却不上她认识他的那三个月。”薄轻语眼眶红了起来:“我喜欢他,喜欢了十年,有时候我都分不清对他,到底是执念还是爱了。”
  她憋着泪看着安锦,声音沙哑的带着哭腔:“锦儿,你知道嘛,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他。”
  喜欢到看着他去找那个女人,她心就痛得难以呼吸了。
  她为了能配得上代枭,去考了皇家学院,学了晦涩难懂的医学,只因为他一句喜欢。
  “可我,留不住他。”这是薄轻语从小最自卑的一点。
  安锦垂眸喝了口红酒,没有出声,她当然知道薄轻语有多喜欢那个叫代枭的,以前她听到最多的就是这个男人的名字。
  代枭是薄轻语喜欢的男人,一直暗恋的对象,两家算得上青梅竹马一块长大的。
  所以,遇见姓代的,她总会下意识的留意几分。
  “他们分分合合这么多年,我是第一次看见他们分的最久的一年,我想着,他们应该没有可能了,所以,我就回来了。”
  林柔有个嗜酒爱赌博的爸,经常打她,她妈最后受不了就自杀了,留下这父女俩相互折磨。
  不知道俩人怎么认识的,代枭高三那年就一头扎了进去,回来就告诉她,他有喜欢的女孩了。
  那一刻,薄轻语听到了自己心脏裂开的声音。
  豪门中最忌讳的一点就是男人娶穷人家的女儿,女人嫁穷人家的儿子。
  大学四年俩人也是分分合合,因为各种原因。
  林柔跟代枭这一对自然是不被所有人看好的,更何况,林柔身上还挂着个拖油瓶。
  二年前他们分手,就再没有合好过。
  代枭也一直单身着,薄轻语以为自己看到希望了。
  所以,她以最快的速度拿到了毕业证书,回国了。
  薄轻语自嘲的笑了笑:“老娘特么的一回来,他们就复合了。”
  每当她心里燃起了点小火苗,都能快速的被浇灭。
  她偏头看安锦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你说,我是不是挺悲催的?”
  “他知道你喜欢他?”
  “不知道,没有人,除了你。”薄轻语摇了摇头,抿着唇,她不敢告诉代枭,她怕一旦跟他说了,俩人连朋友都没有做了。
  安锦放下酒瓶,她怎么感觉,那个叫林柔的有一点像绿茶婊?
  “感情这事确实没法批判,这不是你们公平竞争的时候来了?”
  “你不争取一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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