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阻止战争(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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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早已签署了合同,所以中国不可能一直把战斗机捏在手里。
  三月二日,首批十二架fc-25在巴基斯坦空军飞行员驾驶下,经叶城空军基地,飞抵白沙瓦空军基地。
  次日,另外二十四架fc-25也交付给了巴基斯坦空军。
  离开北京之前,卡拉瓦拜访了黄峙博,提出在二零二三年初,接受第一批fc-30战斗机。
  虽然黄峙博答应了下来,但是能否及时交付还是一个未知数。
  按照试飞安排,j-22要到二零二三年五月底才能完成全部测试工作,在二零二三年十月定型量产。
  如果提前十个月交付,巴基斯坦空军只能获得小批量生产型。
  如果j-22的试飞工作进展顺利,不需要在量产前做大改动,问题还不大,可以在装备后进行系统升级,达到正式量产型的标准。如果试飞工作遇到麻烦,需要进行改动,就无法提前交货。
  巴基斯坦很积极,印度也很积极。
  三月五日,印度总理对华盛顿进行了正式访问,随行人员包括国防部长、总参谋长与三军司令。
  在华盛顿,印度提出的第一个要求就是尽快获得f-22i与f-35i战斗机。
  只是,印度与美国的关系,肯定比不上巴基斯坦与中国的关系。
  按照计划,第一批十二架f-22i将在二零二二年底交付,第一批十二架f-35i的交付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印度要想提前获得这些战斗机,就得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一笔高额费用。
  名义上,这笔钱不是给美国的,而是给其他国家。
  因为f-22与f-35是“国际战斗机”,前者已有八个海外用户,后者的使用国更是多达十四个,所以在排产的时候,洛马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执行合同,如果为了印度,延期向其他用户交货,得支付合同违约金。
  这笔钱,肯定得让印度掏腰包。
  显然,在中国这里,巴基斯坦不会受到如此刁难。
  在总理访问华盛顿的时候,印度外长也飞赴莫斯科,向俄罗斯当局提出抗议,即中国向巴基斯坦出售fc-25,侵犯了俄罗斯的专利技术,俄罗斯应该出面制止,让中国终止这笔军火贸易。
  印度外长得到的答复很明确:俄罗斯无能为力。
  虽然fc-25的基础是j-11c,j-11c的基础是su-30mk2,但是中国早已买断专利,而且进行了全面改进,j-11c与su-30mk2除了在气动外形上较为相似之外,内部结构与电子设备完全不同。
  更重要的是,fc-25使用的是中国自行研制的ws-15,而不是俄罗斯的117s发动机。
  中国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俄罗斯自然无权干预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军火贸易。
  这个结果,让印度外长非常失望,不过他也知道其中的原因。
  俄罗斯不是不能向中国施压,毕竟fc-25上有一些俄制设备,如果俄罗斯肯出面,至少能够延迟fc-25的交付时间。
  归根结底,俄罗斯不想这么做。
  或者说,俄罗斯对印度非常失望。
  主要原因,就是印度在二零一七年放弃了共同出资研制的t-50,转而向美国求购f-22i与f-35i,导致t-50项目因为经费原因推迟了好几年。因为失去了最大的海外用户,所以在推销t-50的时候,俄罗斯遇到了很多麻烦。
  印度此举,至少让俄罗斯损失了一百多亿美元。
  如果不是在第二次朝鲜战争之后,中俄军事合作升温,获得了来自中国的订单,不然俄罗斯的军火工业早就完蛋了。
  在印度投入美国怀抱后,中国成为俄罗斯军火的最大采购国。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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