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3)(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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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跑路失败了,小伙子被富商抓了回来,狠狠毒打一顿,然后在他的胳膊上刺字,刺字深可见骨,代表了他手脚不干净。
  那之后小伙子养伤几个月,然后他第二次逃跑了
  这一次他成功了,离开了富商家里,躲得远远的,然后遇到了大善人曹县令,还在衙门里有了一份工作,还多了一个心上人。
  一切本来很美好,但富商再次出现了,富商找到小伙子,要将小伙子以前做的事情公之于众,告诉所有人,他是个贼,一个贼居然做了衙役,说出去也太可笑了。
  富商威胁小伙子,还让他把偷走的东西还回来,小伙子还不上钱,也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过去,他很害怕。
  这个时候,富商对他提出了另外一个补救的办法。
  富商看上了曹县令的女儿,觉得曹小姐着实美貌,想要娶了曹小姐做妻子。只可惜曹小姐看不上他,不喜欢他,直接拒绝了他。
  富商很生气,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就是让小伙子将曹小姐约出来,然后来一个生米煮成熟饭,如此曹小姐就算不答应,也必须要答应。
  厉无争一脸不敢置信,听着黎洛讲的故事,说:那那男的不会同意了罢?
  小伙子明明应该是喜欢曹小姐的,厉无争不敢相信,他会同意这样的事情。
  可事实是残酷的,黎洛点了点头。
  小伙子为了自己,竟然同意了,将曹小姐假意约了出去
  谢长缨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
  黎洛说:富商要强行侮辱曹小姐,曹小姐抵死不从,最后干脆跳崖了。
  曹小姐死了
  直接从山崖上跳了下去,曹县令听说这事情之后,疯了一般的去山崖下面找,然而找到的只是残破不全的尸体。
  从那么高的山崖跳下来,难免身首异处,尸体本就不会很完整。曹县令找到女儿的时候,已经是几日之后,山里野兽颇多,曹小姐的尸体被啃咬的乱七八糟。
  厉无争已经听不下去了,在原地踱了两步。
  曹小姐死后不久,富商被问罪,那小伙子莫名也死了,具体怎么死的,旁人都说不清楚。
  再后来,曹县令离开了伤心地,来到于桥赴任。
  黎洛道:这么多年,曹县令恐怕是还没有放下罢。
  这样的过往,恐怕一辈子也放不下去了
  谢长缨淡淡的道:所以他恨所有身上带有刺字的人。
  黎洛点了点头。
  虽然富商可恨,但是那小伙子同样可恨。曹县令应该一直都在自责,自己为什么要救他,为什么要留下他,为什么要让他当衙役,为什么要让他认识自己的女儿
  为什么!
  那个人是犯人!他明明有前科!
  是自己一时心软
  一时心软害了女儿。
  曹县令无时无刻都这么想着,想了多少个日月,多少个年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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