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姐症/我给姐姐当狗的那些年 第17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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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读书以后只能出来吃社会的苦。
  谢欺花想让李平玺明白这个道理。
  但她显然想的太简单了。
  谢欺花下班回家的时候,李平玺已经没影了,只留一张皱巴巴的纸条:
  对不起,姐姐,我走了。
  谢欺花暗骂一声。
  这个李平玺!!
  走,走什么走?他一个十一岁的小屁孩走去哪儿?她是不明白,现在的孩子心理承受能力就这么差吗?就一点打、一点骂也受不得?
  谢欺花心乱如麻,披上外套出门。
  半小时后,铜锅店老板发来消息。
  “你弟弟在我这儿,说什么要学他哥去外地打工,你们闹什么矛盾了?”
  千幸万幸,谢欺花松了口气,驱车到店里,把出逃的李平玺给揪个正着。
  小家伙被逮住,狡辩时眼泪还不带停的,像受尽了天下所有的委屈。
  “姐……我不学了!我就不是一块读书的料!我要出去打工!”
  “你打个勾巴的工!”
  谢欺花青筋暴尽,随手拿起一旁食客用的捞锅勺,朝他砸了过去。
  一屋子的客人都惊住了,没想到这么年轻的女人还这么泼辣,一时间避的避、让的让。
  谢欺花是越看这个叫李平玺的家伙越不顺眼,挽起袖子就要揍。
  老板反应过来,赶紧上去拦人。李平玺也很精怪,一骨碌就躲到他身后。
  三个人像老鹰捉小鸡。
  从店里捉到店外面。
  “陈哥你别护着他!”谢欺花气喘吁吁,“我今天非得把他的腿打断!”
  “妹啊,妹啊,消消气。”老板哭笑不得,低声让李平玺去找他哥。
  “我哥……我哥不在这里……”
  “快打给他。”老板掏出手机。
  这就是整件事的过程。
  “姐!姐!我哥他让你接电话!”
  谢欺花在气头上:“我接个屁!”
  李平玺无法,只好开了外放。
  李尽蓝的声音从听筒里流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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