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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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赟拿着刀,手上脸上都是血的样子还历历在目。
  他的眼眶是红的,眼睛……也是红的,分不清是沾上的血,还是红血丝。
  那时候他初三,才十五岁,却已经独自在陌生的城市生活了两年。
  为什么呢?他对她说,因为我乐意。那时他还很自在,也很酷。谭千觅没问过他家里的情况,和刘赟相处时,她什么都没问过。不过也推测的七七八八,又是一个自小便背负了生命难以承受之重的人。
  似乎这些深陷泥潭的人之间有一种吸引力,他和另一个女生关系不错。那个女生没有他的勇气,她说不出“因为我乐意”的话,也做不到因为乐意而远离的举动。
  有一天,刘赟找她把风,她答应了。
  几个男生被堵在巷子里,刘赟专挑非要害的地方戳,血流了一地,也溅了他满身满脸。
  哀嚎声渐渐落下时,他喊了一声:“谭千觅。”她探头进去,于是看到了那一幕。
  鲜红的血和鲜红的人,以及背后如血橙般的夕阳。
  脑子有点发懵,之后的话她没听太清,不知道什么时候偷偷跟来的学姐把她拉走,跟她重述了一遍。
  “你走吧,今晚你没来过这里,这边没监控,出去右拐直走三百米,再左拐直走,有个小路,从那儿能绕到学校里,从大门出去让监控照到你。”
  她此前几天完全没察觉到刘赟的异样,之后才知道那个女生转校了。
  只是是转校吗?当时她不太敢深入了解,怕自己陷进去出不来。
  之后几天,刘赟放学时会跟着她和沈盈月,她知道他是在保护她们。
  再之后,他的父母找到了他,他要离开的那天晚上,照旧尾随着送她们回家了。
  他还是照旧的冷静、沉默,不爱彰显功绩,像是女生离开后,他没有受到半分影响。
  可倘若那天傍晚的失控也是冷静的结果,那真正的失控会是如何?
  谭千觅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彻底走出来,梦里常常是残红如血的夕阳,和刘赟平静无波却被染红的眼睛。
  她那时才知道自己低估了“执念”的威力,也高估了自己自以为是的大话和道理。
  她尊敬那些有执念的人。
  因为“执念”足够动人心扉,也足够撼人心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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