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章(1 / 2)
三万人鹄人一进佘州,直接就分成了三十多支队伍,四路留在佘州,其余朝临近各州去了。
他们不攻打县城,就攻击小村落,伤人却不杀人(偶尔会有误杀的),抢劫食物,杀死耕牛,然后就呼啸而走。可过不久,就又回来了。
大梁各州能战的将领不少,但都是步卒。鹄人不攻城,看见军队的旗子转身就跑,想设埋伏,对方的攻击目标也不能确定。眼看着就要进四月了,佘州没平,又有陆续四五个州跟着一块儿糜烂。
“陛下,春耕就要耽搁了。”户部坐不住了,“且各州粮库的存粮也皆已告急。”
其实这段日子还是有收获的,各地加起来陆陆续续杀了两三千的鹄人,但相比起散出去的人,这点儿杀的实在是太少了。
农历三月,本该是紧要的春耕之时,百姓跑了,耕牛死了,春耕眼看着就要彻底完蛋了。
鹄人来袭,就算传言他们不杀人,凡是能跑的百姓,依旧要跑进城避难的,他们到了城里,各地官府自然要发粮救济。
本是风调雨顺的年景,却跟闹灾似的,新粮还没来得及种上,旧粮也快没了。
慢慢剿能剿完,但损失太大了。今年的粮没种上,明年甚至今年冬天,还得继续救济。国库有这么多粮食吗?还有谁都没提的——碌王会看着这三万鹄人被杀干净,不干点什么吗?
“命……碌王出兵。”
皇帝又双叒回到寝宫喘粗气。碌王的示威,不是这一次的,而是长时间的。未来他可以随时把三胡之人赶进中原,这次是鹄人,下次是饕人,再下次就是戕人了。
“他身为皇族,怎么一点的爱民仁爱之心都没有?他……就不要脸面,不要名声的吗?”
敖·毫无仁爱之心·昱,自己根本没动,目前是剧情前置阶段,他被严格限制在了三州,只他的护军统领狄季安,带着碌王忠诚的血骑来了。
鹄人……望风而降,隔着几百里地过来投降的那种。(三胡都有训练鹰隼的传统,带着鹰隼的小股部队很容易在其他各州与散出去的鹄人集结了。)
官员愤怒:“他是装都懒得装啊!”
百姓高兴:“碌王千岁——!”
百姓不是真的什么都不明白,可是,碌王还带来了牛羊啊。他看着村庄田地的数量分牛,少的一头,多的三头。还给奴隶,男的,强壮的胡人奴隶,让他们随意当大牲口用,死了也没事的,敢逃跑就杀掉。
打着碌王旗帜的血骑经常在路边煮羊汤,他们自己吃一点,常常会分给当地的老人——招不怕老,有用就好。
血骑们还买东西,说是碌王买给王夫的,文房四宝,绫罗绸缎,甚至找牙人买了许多奴仆。
他们就逛了两个州,鹄人已经都老老实实全归顺了,其他州的百姓甚至还有埋怨胡人归顺太快的,他们分不上牛和奴隶,吃不上羊肉了。更好的当然是没遭受过胡人的祸害,只是官兵太无能,还是碌王有能耐。
这三万鹄人为何这么听话?因为敖昱选择的,都是有产有业,父母与妻子儿女皆全的鹄人。听话,回来东西都给你,死外边也会保证你的儿子,或你指定的兄弟继承家产。不听话,他们全死,你也只剩下在中原当流寇一条路了。虽然这些草原子民生性凶悍,但他们是人,有人性,有感情,有牵挂。
八月,碌王总领碌州、禀州、崎州三州,北胡三州,成了碌王三州。
皇帝虽然既要又要,但他比起前世的那位果断,胆子也大。
使者临走的时候,带走了五千匹良马。
【宿主,这马可有‘点’多。】
【有马,无马场,无妨。】
养军马是十分耗费场地的一件事,在此之前,大梁最大的马场在斌州,只能塞进一千两百匹马。而且,这些马场又不是空的,里边已经有马了。五千匹马拆开是很快就被消化掉了,但这也背离了朝廷一口气要走这么多匹马的初衷——组建人数更多的骑兵部队。
且这些马一旦散开,姓朝廷还是姓个人,那就两说了。
第109章 (捉虫) 皇帝的烦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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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攻打县城,就攻击小村落,伤人却不杀人(偶尔会有误杀的),抢劫食物,杀死耕牛,然后就呼啸而走。可过不久,就又回来了。
大梁各州能战的将领不少,但都是步卒。鹄人不攻城,看见军队的旗子转身就跑,想设埋伏,对方的攻击目标也不能确定。眼看着就要进四月了,佘州没平,又有陆续四五个州跟着一块儿糜烂。
“陛下,春耕就要耽搁了。”户部坐不住了,“且各州粮库的存粮也皆已告急。”
其实这段日子还是有收获的,各地加起来陆陆续续杀了两三千的鹄人,但相比起散出去的人,这点儿杀的实在是太少了。
农历三月,本该是紧要的春耕之时,百姓跑了,耕牛死了,春耕眼看着就要彻底完蛋了。
鹄人来袭,就算传言他们不杀人,凡是能跑的百姓,依旧要跑进城避难的,他们到了城里,各地官府自然要发粮救济。
本是风调雨顺的年景,却跟闹灾似的,新粮还没来得及种上,旧粮也快没了。
慢慢剿能剿完,但损失太大了。今年的粮没种上,明年甚至今年冬天,还得继续救济。国库有这么多粮食吗?还有谁都没提的——碌王会看着这三万鹄人被杀干净,不干点什么吗?
“命……碌王出兵。”
皇帝又双叒回到寝宫喘粗气。碌王的示威,不是这一次的,而是长时间的。未来他可以随时把三胡之人赶进中原,这次是鹄人,下次是饕人,再下次就是戕人了。
“他身为皇族,怎么一点的爱民仁爱之心都没有?他……就不要脸面,不要名声的吗?”
敖·毫无仁爱之心·昱,自己根本没动,目前是剧情前置阶段,他被严格限制在了三州,只他的护军统领狄季安,带着碌王忠诚的血骑来了。
鹄人……望风而降,隔着几百里地过来投降的那种。(三胡都有训练鹰隼的传统,带着鹰隼的小股部队很容易在其他各州与散出去的鹄人集结了。)
官员愤怒:“他是装都懒得装啊!”
百姓高兴:“碌王千岁——!”
百姓不是真的什么都不明白,可是,碌王还带来了牛羊啊。他看着村庄田地的数量分牛,少的一头,多的三头。还给奴隶,男的,强壮的胡人奴隶,让他们随意当大牲口用,死了也没事的,敢逃跑就杀掉。
打着碌王旗帜的血骑经常在路边煮羊汤,他们自己吃一点,常常会分给当地的老人——招不怕老,有用就好。
血骑们还买东西,说是碌王买给王夫的,文房四宝,绫罗绸缎,甚至找牙人买了许多奴仆。
他们就逛了两个州,鹄人已经都老老实实全归顺了,其他州的百姓甚至还有埋怨胡人归顺太快的,他们分不上牛和奴隶,吃不上羊肉了。更好的当然是没遭受过胡人的祸害,只是官兵太无能,还是碌王有能耐。
这三万鹄人为何这么听话?因为敖昱选择的,都是有产有业,父母与妻子儿女皆全的鹄人。听话,回来东西都给你,死外边也会保证你的儿子,或你指定的兄弟继承家产。不听话,他们全死,你也只剩下在中原当流寇一条路了。虽然这些草原子民生性凶悍,但他们是人,有人性,有感情,有牵挂。
八月,碌王总领碌州、禀州、崎州三州,北胡三州,成了碌王三州。
皇帝虽然既要又要,但他比起前世的那位果断,胆子也大。
使者临走的时候,带走了五千匹良马。
【宿主,这马可有‘点’多。】
【有马,无马场,无妨。】
养军马是十分耗费场地的一件事,在此之前,大梁最大的马场在斌州,只能塞进一千两百匹马。而且,这些马场又不是空的,里边已经有马了。五千匹马拆开是很快就被消化掉了,但这也背离了朝廷一口气要走这么多匹马的初衷——组建人数更多的骑兵部队。
且这些马一旦散开,姓朝廷还是姓个人,那就两说了。
第109章 (捉虫) 皇帝的烦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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