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后创业记 第318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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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歌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合适,难道说‘彼此、彼此’?
  林太太吃了几口,接到家里工作人员的电话说先生从城里回来了。
  “好,我马上回去。”又冲秦歌挥挥手,“回见啊!你员工的服务不错,下次我还点单。”
  “好啊,多谢。”
  季薇问道:“这谁啊?”
  “王明远的林伯母啊,上次点了个价值15000的跑腿的大单。遇到了就打个招呼。”
  季薇想了想,“就上次你跟着他去参加生日party的那个?”
  “是的。”
  “原来就是她啊!但她的风评可能不是太好啊。你跟她走近了,怕有人说你们人以群分。”季薇不无担忧的道。
  秦歌道:“我是生意人,和气生财。而且,富人圈子里备受赞誉的估计跟我同样不是一类人。”
  豪门喜欢什么样的儿媳妇?
  第一,能生儿子的,尤其是多多益善的那种;
  第二,听话乖巧的,唯婆婆之命是从的;
  第三,曲兰陵那样,本身带着婆家需要的人脉、资源的。
  这三样她都不符合!
  或许还要加一条面向旺夫的!
  要不是傅宸对她实在是好,她真不想蹚浑水的。
  她创业阶段找个志同道合的,一起做大做强。
  或者以后功成名就了找个情商高,能提供情感需要、哄得她每天开开心心的不好么?
  她又没想高攀!她现在就算差不多320万吧,跟320亿比,万分之一啊!
  季薇看看她,“我觉得你俩真要成了,以后的日子估计也挺热闹的。你哪是能一直伏低做小、委曲求全的人啊?傅太太从现在的发展看,也不是省油的灯。我看傅宸以后有得头痛了,他怕是不敢把你俩放在同一个屋檐下。”
  废话,能省养出傅宸那样的儿子,能是简单角色?
  季薇现在越来越觉得傅珩去年那么轻易就放弃了,于她其实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反正他对她的感情也不深,早早晚晚会弃了她。
  而且,现在对她来说,搞事业更重要。她太喜欢秦歌收礼物时的底气了。
  我自己也能买得起的,怕什么?
  秦歌道:“她如果真成了我婆婆,看在傅宸的吗面上,只要她不故意找茬,我就把她当领导伺候。但她要是故意刁难,我也不会逆来顺受。”
  至于傅董,他那样的人物是不会直接和她为难的。而且,有婆婆在他当公公的也不会直接和她接触太多。
  不过,不住在一个屋檐下是个好主意。
  反正又不缺房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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