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那也叫险胜?(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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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正好书法更懂一些,所以,险胜!”
  陈三顺谦虚道。
  “那叫险胜?压根就是完胜好吧,这么跟你说吧,懂些瘦金体的人,华夏估计有上百个,但天骨鹤体的,目前就只看到你,当然,还有一个就是北宋皇帝宋徽宗。”冯秋生道。
  “原来这么少人懂啊,我还以为挺多的呢。”
  陈三顺故意道。
  这手字,花了他二十年,他进龙王墓的时候,已经是三十八岁了,也就是从十八岁开始练的字。
  因为天赋异禀,而且师父传授他静心诀,能把心境沉稳下来,经过长年累月的感悟和练习,在三十八岁那年,他的书法终于从瘦金体,升华为了天骨鹤体。
  所以,这一手字并非轻易而来,而是花费了他很多心思,但这些,他肯定是不会跟别人说的。
  “哪有,目前就你一个。”
  冯秋生竖起大拇指:“真心了不得啊。”
  这时候,旁边突然响起一个声音:“三顺小友,我是锦城书法协会会长江风,老头我想…买下你这幅字,不知道可否割爱?”
  “哦?江会长,你喜欢这字?”
  陈三顺一愣。
  “喜欢,非常喜欢,难得的天骨鹤体,百年难得一见啊,而且我看着笔锋,一点都不比宋徽宗写的差,甚至更胜一筹,这不是我拍马屁啊,宋徽宗当时虽然已经抵达了巅峰,但从细节来看,他的八面出锋并没有全开,而你的,却是全开了。”
  江风激动道。
  “这个我不太懂。”
  陈三顺觉得,这话有点拍马屁的成分在里面,他虽然会天骨鹤体,但跟宋徽宗比起来,还是有一些差距的。
  就好比唱歌,一个翻唱,一个原唱,唱功再好,跟原唱还是差那么一点感觉,而他的字,就是如此。
  “五百万,怎么样?”
  江风报价道。
  当然,如果这幅字是宋徽宗的真迹,肯定是过千万的,但这是一个现代人些的,说到底不是古董,尽管是天骨鹤体,但想要卖出前往的可能性不大。
  “五百万?”
  陈三顺没想到,自己随手写一幅字,竟然跟古董一样之前,倒是有些哭笑不得。
  “怎么,小陈,如果你觉得少的话,你自己说个价,我绝对不回价。”
  江风道。
  “好,一百块!”
  陈三顺笑道:“江会长,你可是说过绝对不回价的,可要守信呀。”
  江风一愣,随即会心一笑,道:“难得啊…难得。”
  “书法协会的大门,随时为你敞开,这是我的名片,以后有什么能帮得上的,尽管开口,有求必应。”
  江风激动道。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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