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2 / 3)
日光炫目,空气灼热,蝉鸣聒噪。
此情此景,如此熟悉,教人不禁想起往事。
印度洋上的群岛之国,终年炎热的城市,豪门深深,她度过整个少女时代的地方。
仲家大屋赫赫有名,被当地人称作“蓝屋”。
这个名字,来源于大屋墙壁上艳丽的蓝色。
中华古典建筑多使用白墙红墙,但热带小岛自有一派风格。
此地特产一种幽蓝颜色的兰花,其花朵捣碎晒干制成料,涂在墙壁上,不但绚丽夺目,还能防蚊防虫。
蓝屋是民国年间流亡至此的岭南富商和他的英吉利夫人一起建造,混合了南洋风情和维多利亚样式,处处优雅清丽,寸寸奢华精美。
当初,小小的她穿行于蓝屋之中,心中是多么深深的敬意与惧怕啊。
还有……他。
蓝屋的少爷,仲家的继承人,桂冠上最闪耀的宝石。
她记得被妈妈紧紧掐着手腕,在无尽长廊中飞速穿行。
妈妈走得太快了,她的短腿拼命划动,却还是跟不上。
全身重量都坠在手腕上,很痛,几乎要断掉。
而妈妈只是回过头来,狠狠瞪视,压着声音呵斥:快点!别让少爷等你!
她本是个野草般的人。
平时最喜欢和街上其他野草般的孩子们疯玩,一直玩到天黑。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被少爷盯上了。
严格说来,她并不是女佣。
但她是司机和女佣的女儿。
住的是仲家的宿舍,吃的是仲家的食堂。
少爷的命令,她不能违逆。
自由一寸寸消失。
不能再无忧无虑的疯玩,要随时待命,等着少爷的召唤。
她不再是她自己,她有了主人。
……恍如隔世。
宋流星一个激灵,猛地站起,紧紧握拳。
都过去了!
我们现在是在五星红旗下社会主义了,什么少爷,什么主人,都见鬼去吧!
我现在,是自由自在的单身女人。 ↑返回顶部↑
此情此景,如此熟悉,教人不禁想起往事。
印度洋上的群岛之国,终年炎热的城市,豪门深深,她度过整个少女时代的地方。
仲家大屋赫赫有名,被当地人称作“蓝屋”。
这个名字,来源于大屋墙壁上艳丽的蓝色。
中华古典建筑多使用白墙红墙,但热带小岛自有一派风格。
此地特产一种幽蓝颜色的兰花,其花朵捣碎晒干制成料,涂在墙壁上,不但绚丽夺目,还能防蚊防虫。
蓝屋是民国年间流亡至此的岭南富商和他的英吉利夫人一起建造,混合了南洋风情和维多利亚样式,处处优雅清丽,寸寸奢华精美。
当初,小小的她穿行于蓝屋之中,心中是多么深深的敬意与惧怕啊。
还有……他。
蓝屋的少爷,仲家的继承人,桂冠上最闪耀的宝石。
她记得被妈妈紧紧掐着手腕,在无尽长廊中飞速穿行。
妈妈走得太快了,她的短腿拼命划动,却还是跟不上。
全身重量都坠在手腕上,很痛,几乎要断掉。
而妈妈只是回过头来,狠狠瞪视,压着声音呵斥:快点!别让少爷等你!
她本是个野草般的人。
平时最喜欢和街上其他野草般的孩子们疯玩,一直玩到天黑。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被少爷盯上了。
严格说来,她并不是女佣。
但她是司机和女佣的女儿。
住的是仲家的宿舍,吃的是仲家的食堂。
少爷的命令,她不能违逆。
自由一寸寸消失。
不能再无忧无虑的疯玩,要随时待命,等着少爷的召唤。
她不再是她自己,她有了主人。
……恍如隔世。
宋流星一个激灵,猛地站起,紧紧握拳。
都过去了!
我们现在是在五星红旗下社会主义了,什么少爷,什么主人,都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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