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无可赦_869(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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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两人不知通过什么途径得知了谢淼在翠萍小区有房子——或许是去讨债时听周围住户说的吧——总之,由肖川独自踩点,实施作案,而肖国则始终跟工友们待在一起,以确保案发时他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肖国是既想报复谢淼,又害怕牵连到自己。”
  “可这也太不可思议了!我不信!不可能!”吴端道:“如果这是一次有预谋的犯罪,如果他们的目标是谢淼,那就说明……杀错人了啊……这个概率……”
  闫思弦不置可否,只继续道:“我的几个疑点能解释得通了。
  肖川图财是没错,但他却选择使用钝器行凶,因为他不是要抢劫,而是要绑架。
  抢劫的过程很短,只要瞬间震慑住对方,把对方身上现有的钱要来就可以了。而绑架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绑人这件事与震慑无关,更需要的是肉体上的实质的制服,是行动上的限制。
  如此,钝器显然是更好的作案工具,用锤子可以把人敲晕带走,换成锐器,比如匕首,就不那么好掌握分寸了。
  可惜没经验的人往往会低估钝器的威力,他们不知道,拿榔头在人脑袋上敲一下,致死的可能性可比砍一刀大多了。
  在失手杀死周忠戎后,肖川彻底慌了,而在发现自己竟然还杀错了人以后,肖川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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