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二章、连珠射术(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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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儿,当有四方之志!
  阎行就是这么觉得的,看到了华雄的军旗后,更觉得老天爷对他不薄:他在西凉扬名的机会,来了!
  是的,他迫切的需要名声。
  其一,他的家族,挑选他去迎娶韩遂的女儿,就是当成放在另一个篮子里的鸡子。
  很危险的鸡子。
  若是大汉朝廷讨平叛乱了,阎家为了整个家族,不被官府列为叛乱之家,必然会将阎行给除名,划分界限。
  到时候,阎行就算不死在战场上,也会沦为无处可依的丧家之犬。
  所以,他如今必须努力,为未来做好准备。
  有了名声,就能得到别人的衣服,就能拉拢一支队伍!就算被家族除名了,也能当个来去如风的马贼。
  其二,则是军中的尴尬地位。
  军中最重资历,生在边地的兵卒最桀骜。
  他少有勇名是没错,但毕竟年轻,根本没有在军中历练过。
  如今当上渝中城屯兵的副将,是因为成了韩遂的女婿;也是韩遂借着重用他,给金城郡其他豪强大户释放信号:支持他一起叛乱,他韩遂绝对不会亏待!
  不过呢,军中的将士,可不会想得那么多。
  他们就知道这个副将,是靠着裙带关系上位的,没有半点功绩!
  想让他们乖乖的俯首听命,心悦诚服?
  啊呸!
  什么玩意!
  就凭你阎行每天早上出了房间,用手放在后腰捶两下吗?
  这种鄙夷和不屑,不光荡漾在每一个兵卒们心头上,还写在了一些低级将佐的脸上。
  阎行到渝中城第一天,就感受了。
  然而,他却没有什么办法。
  玩恩义、收买人心这种手段,在别人没有认可之前,不过是自取其辱。
  所以呢,他还挺羡慕成公英的。
  这位同样年纪轻轻,却给韩遂献上不少谋划的人,每天巡视军营的时候,总能得到军中兵卒恭敬的行礼致意。
  也挺佩服。
  从武力上,两个成公英捆在一起,他都自信能一矛给挑了。
  但派兵布阵上,则是另一种光景。
  两人若是对阵,千骑的对抗,他阎行必胜;千骑以上,融入了其他兵种的话,他阎行绝对完败。
  阎行觉得,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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