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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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珂总觉得这个名字似曾相识。
  哦,麦嘎地!
  孔尚任!
  那个写了著名戏剧小说《桃花扇》的孔尚任?
  十八舅舅你的朋友很有名的啊,他是成也《桃花扇》,败也《桃花扇》。因着《桃花扇》一时洛阳纸贵,也因着这本小说而落了个罢官回乡的萧索下场。
  “小侄以茶代酒敬孔先生一杯。”林珂起身倒了杯茶,奉给孔尚任,为这后世闻名的戏曲作家致敬。
  孔尚任忙起身接过了那杯茶,道:“不敢当,在下愧领了。”
  蕴端见状笑道:“季重啊,老实说,我这侄子可是很少给人这么大面子,连我都有些嫉妒了呢?”
  林珂瞪了他一眼,长白十八郎,你又耍什么夭娥子呢?
  孔尚任将茶饮尽,复又坐下,道:“兼山与岳公子的感情不错啊。”
  “是呢,他跟我对脾气呢。”就可惜是个女娃娃,若真是个男儿身,日后他们甥舅也能携手并骑游天下去。
  可惜了的。
  他这从头到脚写着跟皇家格格不入的外甥女却是被指给了皇子做嫡福晋,也不知道日后那漫漫寂寥的日子她要如何渡过。
  那些无休止的争斗和那些柴米酱醋茶的生活会不会磨掉她那一身的才气和明丽。
  每每想到这些,蕴端都不由得有些担忧消沉。
  也因此,对于林珂现在的一些要求,他总是尽可能的满足,想让她在嫁入皇家之前还能有一段美好的回忆。
  随着最后一个人到来,一群人的话题便热闹了起来。
  而这个时候,林珂便安静地当起了众人的背景墙,这样的场合她只需带了眼睛和耳朵就足够了。
  这些人酒过三巡,免不得就会对当今时政有些触及,但大多数时候他们都有着文人怀才不遇的感慨,对自身际遇的感叹。
  所谓文艺男青年!
  “这么说,岳公子的书法是极好的?”
  “是呀,她的字有些近似六如居士,但又形成了自己的笔锋,观之不俗。”对于自家外甥女的书法蕴端毫不掩饰自己的喜欢与自得。
  “那可要一开眼界了,不知能否请岳公子不吝赐教啊。”
  林珂待要拒绝,却不料,自家那个坑外甥女的十八舅舅已经替她答应了下来,道:“当然可以,店家,去笔墨来。”
  事已至此,林珂只能微微赧然,道:“献丑了。”
  写什么呢?
  笔墨纸砚齐备,林珂略一思索,便有了主意。
  既然说她的字似六如居士,那便写他后世出名的那首《桃花庵歌》吧。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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