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之千里嫁夫[穿书] 第4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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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结婚早,18岁就嫁给回回爸爸了,妹子可别叫亲家母,给人喊老了,我叫钟毓秀,喊我毓秀就成。”没有女人不爱被人夸年轻的,钟毓秀更是爱美中的翘楚。
  这会儿得了田雨的夸奖,本就对奋不顾身跳下水的儿媳喜欢的不行,如今欢喜更胜,暗敷不愧是一家子姐妹,都是实在性子。
  田雨没想到亲家母是这个性子,按理说,钟毓秀也是四十大几的人了,但说话什么的,却意外的直率。
  她想,二妹未来的婆婆,定然一直活在相对单纯的环境中吧。
  不过,这样的性格也好,起码将来跟宓丫头不会有什么龃龉,思及此,田雨的眉眼更加温和,干脆应了下来:“那行,我叫你毓秀,你就叫我小雨吧,我妹妹叫田宓。”
  提到儿媳,钟毓秀眼神一亮,她是知道儿子对象叫什么名字的。
  天知道,一个星期前,她在北京接到儿子的电话,说他找到了喜欢的人,并且打算结婚的时候,她这个当妈的高兴到了什么份上。
  儿子马上都三十了,如今总算遇到想结婚的对象,简直是阿弥陀佛。
  若不是条件不允许,她真想对着满天的神佛一一磕头。
  对于那个让儿子结束光棍生涯的未来儿媳,更是感激又好奇。
  所以,在家里准备了各种礼物,欲要寄到部队的钟毓秀,几番辗转,到底没忍住对儿媳妇的好奇心,磨得丈夫同意,让人送她来836部队...嗯?
  ...不对。
  钟毓秀站起身在客厅里打量了一圈,后知后觉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她呐呐挠头:“我给儿媳带的礼物呢?”
  还有,送她来的小张人呢?
  田雨...“毓秀,你是怎么登岛的?”
  “我丈夫的警卫员送我过来的,不过在镇上的时候,想着给儿子跟儿媳一个惊喜,就先打电话给了建设,让他计算好时间,到部队门口接我来着...哦哦,对,对,对,我给儿媳带的东西有点多,小张跟帮忙提东西的小战士被我落下了...”总算想起礼物去哪里的钟毓秀也不着急了,一屁股坐回木质沙发上。
  建设应该会去接应,她还是先守着儿子吧。
  田宓是被热醒的。
  将醒未醒间,她尝试抬手将热源推离,却不想,手一去不回,直接被人抓了去。
  田宓一惊,猛的睁开眼,眨掉迷茫后,视线就对上了一双好看的带笑凤眸。
  这下,她的困意彻底消散,侧身惊喜问:“你醒了?怎么样?还有哪里难受吗?头疼不疼?要不要喊医生...”
  一连串的问题砸了过来,娄路回简直不知道应该回答哪一个。
  坦白说,在水底的时候,他真的以为自己这次必死无疑了。
  早年在战场上,他也受过危及性命的重伤,但每一次,他都觉得自己能挺过来。
  唯独这一次,人类在大自然环境中太过渺小,他有强烈的直觉,如果不是甜甜破水而来,他应该已经长眠于水底了。
  他是被绝望情绪淹没后惊醒的。
  只是醒来后,见到喜欢的姑娘睡在身边,那种恐惧便如潮水褪却,只余汹涌的欢喜,与满心的依恋。
  是的,就是依恋。
  娄路回曾以为,他是男人,是军人,理应不惧任何危险的去保护家人,守卫国家。
  但,当甜甜将他从绝望中拯救出来后,他突然明白,自己偶尔也会渴望被人珍视保护。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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