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6章 加入音乐社(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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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狼!”毛有粮骂道。
  宋宪皱着眉头,“骂我的?”
  “对!”
  “为什么?”
  “你都和初晓在一起了,居然还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毛有粮鄙夷的说道。
  宋宪苦笑着,“你想岔了。”
  梁超说:“难道是为了让我加入音乐社以后,能混的好一点?我可不信。”
  “对对对,我们都不信!”方翰林嚷了起来,“那是我女神啊,你这个打色狼!”
  有一种众矢之的的感觉,宋宪拉着椅子坐了下来,“那天在酒吧里,林欢笙的表演你们都看见了,觉得怎么样?”
  “好听啊,太好听了,后来我打听了,她上学期的每个周末都会去那驻唱两天,人气都高的很,要不是咱们那天运气好,根本就没有位置坐。我上个周末也去了,她还在唱,我根本就挤不进去,人太他妈多了!我蹲在门口听了一个小时。”
  程飞杨一脸感慨的说道。
  宋宪又问:“那你们觉得,凭借她自身的实力,有没有成为巨星的潜质。”
  这个年代的巨星有,但是少,不然也不会被公认的评为四大天王之类的美名,所以宋宪说的巨星,是指站在乐坛顶尖的那几位。
  “当然有,如果她开演唱会,票肯定难抢!”梁超说道。
  在还没有微博、音乐排行榜这些东西之前,对一位歌手的红火程度,就是凭借专辑销售量还有演唱会的卖座程度来评定的。
  现在的交通并不发达,如果是长途,那大多数人会选择坐火车,需要历经十几个小时或者一两天。
  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场万人演唱会想要座无虚席,需要绝对的实力以及庞大的粉丝量。
  毛有粮最先反应过来问:“你说这些干嘛?你想让她去当明星啊?”
  宋宪笑着说:“是有这种打算,她的条件太好了,如果再配上“我的”曲和词,火遍全国,甚至全球很难吗?你们不觉得,捧红一位国际巨星,是一种很有成就感的事情?”
  如果是旁人说这话,他们会认为这是个疯子,可这话是宋宪说的,了解过这个家伙以往事迹的他们知道,这并不难。
  那样的自身条件,加上一流的词曲,还有启点那样的后台,想红太容易了。
  “那你也不用去音乐社吧?你不是挺不喜欢社团的吗?”毛有粮说。
  “我不喜欢社团,是因为这里面太多事了,但如果把那些杂事抛去,我还是很乐意在这个社团里挖掘一些像林欢笙那样的好苗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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