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3章 林欢笙是超级实力派(1 / 2)
赵本山那个经典小品还没有登上春晚的舞台,那句“别人唱歌要钱,他唱歌要命”也还没有流行,但是大家对这一句话有着深刻的体会。
虽然也没要命那么夸张,但绝对不能再听下去了。就连梁超都说:“要是和你组合玩摇滚,我还不如把我这一脑袋长头发给剪了。你还是踏踏实实的读书吧。”
程飞杨:“……”
宋宪笑着说:“你们别笑他,其实也能养活自己的。到时候往台上一站,一开嗓,什么臭鸡蛋、菜叶子就丢上来了。也能填饱肚子。”
程飞杨抄起桌上的啤酒盖就冲着宋宪丢了过去,“你丫可太损了!”
其余三人无情嘲笑。
毛有粮一边吃水果一边喝酒,没多久冒出一个饱嗝来,说道:“我觉得唱歌吧,不靠谱。我老家那边的人都说我考上大学了,学的还是经济学,你们说咱们这一行以后真的能挣大钱吗?”
方翰林听到这个话题,来了兴趣,说道:“当然可以!就比如我吧,我家是东北那边的,我爸做了点小生意,就是卖酒,生意做的倒也还好,就是一直觉得自己没文化,想让我多读一点书,等我毕业了回家帮帮他,把我们家的生意做的大一点。”
梁超说:“这是我家里人说这专业好,所以让我来,说实话,这专业到底学的是什么,到现在我都没弄明白。”
程飞杨大手一挥,很是豪横的说:“咱这专业还不简单?就是教你怎么挣钱。之前在宿舍说,是冲着林欢笙来的,那只是原因之一!哥们儿的目标是整个深城!我老家有个亲戚在深城发了大财,回去以后很威风,人人都羡慕,我也羡慕,但我要他以后来羡慕我!”
大家都说他有志气,然后问他以后到底想干什么生意,结果这小子喝了口酒,晃着脑袋来了句不知道,没想好。
就因为这一句话,之前那些豪言壮语一下就垮掉了。
连个目标都没有,说大话显得很虚浮。
大家又把目光看向宋宪,对于这个话题,就他没有发言了。
实际上,在这个小圈子里,大家最不了解的就是宋宪。这家伙的话总是很少,看起来很低调。
宋宪想了想,笑着说:“我还能有什么理由?学学本事,然后挣大钱呗,和你们的想法差不多吧。”
程飞杨说:“宋宪,要不咱两一起创业吧。”
“……”宋宪一时间竟然不知道怎么回答。
程飞杨等了一会儿,没听见回信儿。又说:“哎呀,你别不说话啊,虽然我现在还没有确定要做什么,但这主要是因为我刚到深城,不是得观察一下市场再做决定吗?要不这样吧,要是我创业有起色了,就拉着你们一起,怎么样?”
在没有看见实际的成果之前,大家觉得这话的可信度很低。只有毛有粮,傻憨憨的笑着说:“那一定得带着我!”
“那肯定的啊!”
就在他们在扯犊子的时候,台上的乐队就下了台。梁超嘟囔:“怎么就不唱了?”
“他们是酒吧请来的驻唱歌手,可能是到点儿,换人了。”方翰林说道。
果然,过不久换了一个女孩上台,她还没开始唱呢,整个酒吧里百分之七十的顾客都开始吹口哨,鼓掌叫好了。
“这谁啊?这么受欢迎?”毛有粮有些纳闷。
宋宪也往台上看去,发现上台的居然是今天见过一面的林欢笙,只不过和白天的她有点不一样,化了淡妆头发挽起,露出精致可爱的耳朵,上面还挂着一对亮晶晶的耳环。还穿着一身黑色连体裙,往架子鼓的椅子上一坐,看起来更有魅力了。
宋宪算是明白为什么大家忽然欢呼了,这妞就算是不唱歌光坐那儿,都能让人兴奋。
酒吧里是可以付费点歌的,按照歌的难度从100-500不等。之前那个乐队唱了两首歌的时间都没人点,林欢笙刚坐下,那订单就爆满了,当然,曲目数量是有限制的,不然还不把人累死?
林欢笙好像早就习以为常了,随着音响的前奏出来,她开始拿起两根鼓槌,就开始有节奏的敲打,由快到慢,最后那一对鼓槌的影子都看不见了,太快了。
会敲架子鼓本来就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如果那是个女生还是深大知名的校花,那种魅力是呈几何倍数的放大,感染着每一个人。 ↑返回顶部↑
虽然也没要命那么夸张,但绝对不能再听下去了。就连梁超都说:“要是和你组合玩摇滚,我还不如把我这一脑袋长头发给剪了。你还是踏踏实实的读书吧。”
程飞杨:“……”
宋宪笑着说:“你们别笑他,其实也能养活自己的。到时候往台上一站,一开嗓,什么臭鸡蛋、菜叶子就丢上来了。也能填饱肚子。”
程飞杨抄起桌上的啤酒盖就冲着宋宪丢了过去,“你丫可太损了!”
其余三人无情嘲笑。
毛有粮一边吃水果一边喝酒,没多久冒出一个饱嗝来,说道:“我觉得唱歌吧,不靠谱。我老家那边的人都说我考上大学了,学的还是经济学,你们说咱们这一行以后真的能挣大钱吗?”
方翰林听到这个话题,来了兴趣,说道:“当然可以!就比如我吧,我家是东北那边的,我爸做了点小生意,就是卖酒,生意做的倒也还好,就是一直觉得自己没文化,想让我多读一点书,等我毕业了回家帮帮他,把我们家的生意做的大一点。”
梁超说:“这是我家里人说这专业好,所以让我来,说实话,这专业到底学的是什么,到现在我都没弄明白。”
程飞杨大手一挥,很是豪横的说:“咱这专业还不简单?就是教你怎么挣钱。之前在宿舍说,是冲着林欢笙来的,那只是原因之一!哥们儿的目标是整个深城!我老家有个亲戚在深城发了大财,回去以后很威风,人人都羡慕,我也羡慕,但我要他以后来羡慕我!”
大家都说他有志气,然后问他以后到底想干什么生意,结果这小子喝了口酒,晃着脑袋来了句不知道,没想好。
就因为这一句话,之前那些豪言壮语一下就垮掉了。
连个目标都没有,说大话显得很虚浮。
大家又把目光看向宋宪,对于这个话题,就他没有发言了。
实际上,在这个小圈子里,大家最不了解的就是宋宪。这家伙的话总是很少,看起来很低调。
宋宪想了想,笑着说:“我还能有什么理由?学学本事,然后挣大钱呗,和你们的想法差不多吧。”
程飞杨说:“宋宪,要不咱两一起创业吧。”
“……”宋宪一时间竟然不知道怎么回答。
程飞杨等了一会儿,没听见回信儿。又说:“哎呀,你别不说话啊,虽然我现在还没有确定要做什么,但这主要是因为我刚到深城,不是得观察一下市场再做决定吗?要不这样吧,要是我创业有起色了,就拉着你们一起,怎么样?”
在没有看见实际的成果之前,大家觉得这话的可信度很低。只有毛有粮,傻憨憨的笑着说:“那一定得带着我!”
“那肯定的啊!”
就在他们在扯犊子的时候,台上的乐队就下了台。梁超嘟囔:“怎么就不唱了?”
“他们是酒吧请来的驻唱歌手,可能是到点儿,换人了。”方翰林说道。
果然,过不久换了一个女孩上台,她还没开始唱呢,整个酒吧里百分之七十的顾客都开始吹口哨,鼓掌叫好了。
“这谁啊?这么受欢迎?”毛有粮有些纳闷。
宋宪也往台上看去,发现上台的居然是今天见过一面的林欢笙,只不过和白天的她有点不一样,化了淡妆头发挽起,露出精致可爱的耳朵,上面还挂着一对亮晶晶的耳环。还穿着一身黑色连体裙,往架子鼓的椅子上一坐,看起来更有魅力了。
宋宪算是明白为什么大家忽然欢呼了,这妞就算是不唱歌光坐那儿,都能让人兴奋。
酒吧里是可以付费点歌的,按照歌的难度从100-500不等。之前那个乐队唱了两首歌的时间都没人点,林欢笙刚坐下,那订单就爆满了,当然,曲目数量是有限制的,不然还不把人累死?
林欢笙好像早就习以为常了,随着音响的前奏出来,她开始拿起两根鼓槌,就开始有节奏的敲打,由快到慢,最后那一对鼓槌的影子都看不见了,太快了。
会敲架子鼓本来就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如果那是个女生还是深大知名的校花,那种魅力是呈几何倍数的放大,感染着每一个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