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都市之最强千金(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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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从法律的角度上讲...
  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某种犯罪行为,导致他人自杀,关键得看这个违法行为和自杀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
  判断因果关系,得看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自杀有没有高概率关系。
  一般只有虐待、非法囚禁、侮辱诽谤、欺骗型自杀等严重犯罪行为,才算有高概率关系,对自杀承担责任。
  而池田知佳子抄袭了敦子的作品,敦子上吊自杀。
  两者之间有没有高概率关系?没有。
  构不构成故意杀人的间接正犯?不构成。
  作品被抄袭,一般人都不会走上自杀这种极端道路。
  实在不行咬咬牙忍过去,好好活着,未来还有无限可能。
  所以,法律上讲,池田知佳子只是一个侵犯著作权的抄袭者,而不是侵犯生命权的杀人者。
  林新一也不是什么江湖侠客,而是一个执法者。
  即使他同样痛恨池田知佳子的恶行,他也不会违背自己的原则,眼睁睁地看着高桥杀人。
  情感和法律,感性和理性,两者之间的抉择很难讲清。
  林新一只能选择思政课本上写的那个:
  “抱歉,我得依法办事。”
  “池田小姐不是杀人犯,我抓不了她。”
  “但是,我一定会想办法让她为自己的抄袭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他这样语气郑重地向高桥良一承诺道。
  但池田知佳子保住一条狗命,却还在那得了便宜卖乖:
  “抄袭?我哪里抄袭了!”
  “敦子都已经死了两年了...想告我抄袭她,就拿出证据来啊!”
  “你!”高桥良一被刺激得又想起身杀人。
  而林新一也被池田这小人得志的嘴脸恶行得不行。
  他差点一个没忍住,把高桥给放了出来。
  “够了!!”客厅里响起一声大喝。
  发声者不是高桥,也不是林新一。
  而是这场聚会的发起人,说话细声细气、性格温软和善的铃木绫子:
  “知佳子,没想到你竟然是这种人。”
  看着老同学那张面目可憎的脸,铃木绫子的声音又是惋惜、又是愤怒:
  “敦子的仇,我会帮她报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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