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1 / 2)
兰朝还不配沾染。
她和他之间同父异母的血缘羁绊,是她此生最为厌弃、恨不得彻底抹去的黑历史。他这一声“姐姐”,在她听来没有亲昵,只有刻意的挑衅与冒犯,让她无比恶心。
既然他这么想听到她的答案,她不妨告诉他。
宋云今没有回头,留给他一个决绝的背影,一字一句,说得慢而清晰:“我不后悔。因为如果再让我听见你叫我一声姐姐……”
顿了顿,她微微侧首,下垂的余光扫过角落那张毫无血色的脸,唇角勾起一抹残忍的弧度:“我会亲手杀了你。”
说完她就头也不回地走出了电梯,电梯门在身后合拢,兰朝还似乎还说了什么,但她没有听清,也不屑去听。
-
深夜的写字楼早已熄了大半灯光,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何要在城市沉入酣眠的时刻,回到这座空空的楼宇。大概是因为,这偌大的城市,他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
家里太空了,和他的心一样。
四年前,宋家的惊天秘密被揭开后,父女决裂,宋云今和宋思懿远赴美国,归期不定。他的母亲经此巨变,心神俱裂,本就病弱虚耗的身子彻底垮了,在医院里卧床数月,出院后便寻了元夕寺附近一处清净的山间小屋,潜心礼佛,如今连他也不怎么见。
醉酒的滋味,像一场缠绵不退的低烧。他在昏昏沉沉中,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轻飘飘的,意识在混沌与清明间反复沉浮,那些本该刻意遗忘的旧事顺着酒意涌上来,细碎又清晰。
他叫兰朝还。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他的母亲是个没读过多少书的寻常厨师,一生困囿在灶火油烟中,却偏偏为他取了这样一个充满诗意与期许的名字。母亲说,她喜爱这首诗的下阕,希望他这一生,纵有千山万水阻隔,千难万险缠身,终能渡尽劫波,最后“轻舟已过万重山”。
他从知事起,就知道自己是没有父亲的孩子。
母亲对那个从未露面的男人讳莫如深,连提都不愿提。年幼的他便暗自揣测,那人定是个薄情寡义、抛妻弃子的负心人。为了不让母亲伤心,早慧又敏感的他,也从不提起。
单亲家庭的孩子,总是更早懂事。他知道母亲的不易,她这样的普通妇人,在高门大户做厨师,一定如履薄冰。
宋宅坐落在凤鸣山上,气派巍峨,而他们的家,不过是山脚下万众灯火中最普通的那一星微光。为了兼顾工作与他,母亲每日天不亮就要起床,深夜披着月色疲惫归来,日复一日,风雨无阻。
可他始终不懂,母亲为何对雇主家的两个女儿,那般掏心掏肺的好。她厨艺精湛,绣工也好,但凡为他做的吃食、绣的小物,总会一模一样,为那两位宋家小姐也备一份。
常常是深夜,屋内只亮一盏暖黄小台灯,母亲哄他睡觉后,便静坐在老木椅上,穿针引线,为那对姐妹亲手绣贴身的绢帕。黄澄澄的灯光映照着母亲专注的脸,令她看起来像一尊低眉垂目神情悲悯的金身佛像。
通过那些绣了名字的手帕,年幼的兰朝还,第一次知晓了宋家两位千金的小名,一个叫小满,一个叫一一。
他第一次见到那个叫小满的女孩,是在他六岁那年的除夕夜。
那是母亲头一回破例,带他踏入那座他从前只远远眺望过的宅邸。母亲千叮万嘱,是大小姐好心,说除夕夜她家里亲戚孩童众多,想让他也来凑个热闹,一起玩耍守岁。
可豪门深宅里的孩子,天生自带阶级傲慢感。他衣着朴素,举止拘谨,融入不进集体,被那群光鲜亮丽的富家小孩孤立排挤。
他慌不择路,逃进了曲径幽深的后花园。夜色里寒梅暗香浮动,他迷了路,越走越深,却在这时,冻红的鼻尖忽然缠上一缕极淡、极特别的香气,清润温软,不似梅香凛冽,轻轻柔柔勾着人往前走。
转过一丛矮梅,在梅影疏斜、月色溶溶的花园深处,他一眼看见了她。
她年长他几岁,生得粉雕玉琢,穿着公主一样的红毛衣白纱裙,额前梳着细细的齐刘海。这个温柔漂亮的姐姐笑眼弯弯,蹲下身安抚受惊的他,耐心为他指路,还送给他玻璃糖纸包裹的水果糖。
又问他是哪家的孩子。
彼时的兰朝还,刚在客厅里被那群高傲的孩子冷言嘲讽过,出于幼小的自尊心和脆弱的自卑感,不想说自己是厨娘的孩子,不愿暴露自己与这座华丽宅邸格格不入的出身。
他犹豫片刻,撒了一个小小的谎。 ↑返回顶部↑
她和他之间同父异母的血缘羁绊,是她此生最为厌弃、恨不得彻底抹去的黑历史。他这一声“姐姐”,在她听来没有亲昵,只有刻意的挑衅与冒犯,让她无比恶心。
既然他这么想听到她的答案,她不妨告诉他。
宋云今没有回头,留给他一个决绝的背影,一字一句,说得慢而清晰:“我不后悔。因为如果再让我听见你叫我一声姐姐……”
顿了顿,她微微侧首,下垂的余光扫过角落那张毫无血色的脸,唇角勾起一抹残忍的弧度:“我会亲手杀了你。”
说完她就头也不回地走出了电梯,电梯门在身后合拢,兰朝还似乎还说了什么,但她没有听清,也不屑去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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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的写字楼早已熄了大半灯光,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何要在城市沉入酣眠的时刻,回到这座空空的楼宇。大概是因为,这偌大的城市,他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
家里太空了,和他的心一样。
四年前,宋家的惊天秘密被揭开后,父女决裂,宋云今和宋思懿远赴美国,归期不定。他的母亲经此巨变,心神俱裂,本就病弱虚耗的身子彻底垮了,在医院里卧床数月,出院后便寻了元夕寺附近一处清净的山间小屋,潜心礼佛,如今连他也不怎么见。
醉酒的滋味,像一场缠绵不退的低烧。他在昏昏沉沉中,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轻飘飘的,意识在混沌与清明间反复沉浮,那些本该刻意遗忘的旧事顺着酒意涌上来,细碎又清晰。
他叫兰朝还。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他的母亲是个没读过多少书的寻常厨师,一生困囿在灶火油烟中,却偏偏为他取了这样一个充满诗意与期许的名字。母亲说,她喜爱这首诗的下阕,希望他这一生,纵有千山万水阻隔,千难万险缠身,终能渡尽劫波,最后“轻舟已过万重山”。
他从知事起,就知道自己是没有父亲的孩子。
母亲对那个从未露面的男人讳莫如深,连提都不愿提。年幼的他便暗自揣测,那人定是个薄情寡义、抛妻弃子的负心人。为了不让母亲伤心,早慧又敏感的他,也从不提起。
单亲家庭的孩子,总是更早懂事。他知道母亲的不易,她这样的普通妇人,在高门大户做厨师,一定如履薄冰。
宋宅坐落在凤鸣山上,气派巍峨,而他们的家,不过是山脚下万众灯火中最普通的那一星微光。为了兼顾工作与他,母亲每日天不亮就要起床,深夜披着月色疲惫归来,日复一日,风雨无阻。
可他始终不懂,母亲为何对雇主家的两个女儿,那般掏心掏肺的好。她厨艺精湛,绣工也好,但凡为他做的吃食、绣的小物,总会一模一样,为那两位宋家小姐也备一份。
常常是深夜,屋内只亮一盏暖黄小台灯,母亲哄他睡觉后,便静坐在老木椅上,穿针引线,为那对姐妹亲手绣贴身的绢帕。黄澄澄的灯光映照着母亲专注的脸,令她看起来像一尊低眉垂目神情悲悯的金身佛像。
通过那些绣了名字的手帕,年幼的兰朝还,第一次知晓了宋家两位千金的小名,一个叫小满,一个叫一一。
他第一次见到那个叫小满的女孩,是在他六岁那年的除夕夜。
那是母亲头一回破例,带他踏入那座他从前只远远眺望过的宅邸。母亲千叮万嘱,是大小姐好心,说除夕夜她家里亲戚孩童众多,想让他也来凑个热闹,一起玩耍守岁。
可豪门深宅里的孩子,天生自带阶级傲慢感。他衣着朴素,举止拘谨,融入不进集体,被那群光鲜亮丽的富家小孩孤立排挤。
他慌不择路,逃进了曲径幽深的后花园。夜色里寒梅暗香浮动,他迷了路,越走越深,却在这时,冻红的鼻尖忽然缠上一缕极淡、极特别的香气,清润温软,不似梅香凛冽,轻轻柔柔勾着人往前走。
转过一丛矮梅,在梅影疏斜、月色溶溶的花园深处,他一眼看见了她。
她年长他几岁,生得粉雕玉琢,穿着公主一样的红毛衣白纱裙,额前梳着细细的齐刘海。这个温柔漂亮的姐姐笑眼弯弯,蹲下身安抚受惊的他,耐心为他指路,还送给他玻璃糖纸包裹的水果糖。
又问他是哪家的孩子。
彼时的兰朝还,刚在客厅里被那群高傲的孩子冷言嘲讽过,出于幼小的自尊心和脆弱的自卑感,不想说自己是厨娘的孩子,不愿暴露自己与这座华丽宅邸格格不入的出身。
他犹豫片刻,撒了一个小小的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