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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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身上有一股难以驯服,未经雕琢和打磨的野气。
  鲜活,蓬勃,明亮,离经叛道。
  如果她也是一种植物,那一定是生长在残冰消融的水边,根茎发达,叶片有着毛茸茸的青绿感,被浓烈的阳光染出柔软金边,在黎明乳白色的薄雾里舒展着洒脱而柔韧的枝桠——某种形态瘦弱,四季常青且永不开花的绿化树。
  蒋秘书不禁为自己当日慧眼识珠的犀利眼光而暗暗得意:“宋小姐身上那股冲劲的确难得。怎么说她也是宋家的大小姐,有秦冕和宋文寰撑腰,人又厉害,何愁没有出头之日?”
  这番话,本质上还是将宋云今截至目前取得的成就,归根于她的出身,有宋家撑腰。
  “还没看明白吗?”
  听完蒋秘书的话,他低低笑了一声,三言两语就将寰盛当下鹬蚌相争的局面剖析彻底:“宋知礼,表面张牙舞爪,其实是个没脑子的蠢货。”
  “至于那位宋小姐。”
  温澍予远远望着她离开的方向,受损低哑的嗓音,同质感锋利的俊逸面庞一样,陷在墙边夹角的阴影里。
  像是基于精密周详的分析,从而做出某种确信的预言,他兀自摸着指上翡翠戒,轻描淡写道。
  “不是她背靠宋家,而是宋家的未来,要仰赖她。”
  -
  宋云今在酒会上被王儇泼酒的那条衬衫连衣裙,是迟渡送她的礼物。
  裙子出自国内一个小众的原创设计品牌,素简复古的米灰色,光泽细腻的垂顺缎面材质,经典的衬衫领,花苞式中袖,胸前一排铂金灰大溪地黑珍珠饰扣,系带收腰。这件裙装设计得简约别致,又不失典雅大气。
  无论正式的商务场合还是需要穿礼服的社交场合,这条裙子都显得很合适,既不会过于华丽,也不会过于庄重不通时宜。
  迟渡是在偶然中看到了这位籍籍无名的年轻设计师的作品,觉得与宋云今十分相称,便买下来送给她。
  果然她第一眼见到就觉得喜欢,欣然收下。
  可惜第一次穿上身,就被一杯葡萄酒毁了个彻底。
  宋云今事后没有对迟渡道出真相,而是选择性地说一半藏一半,只说酒会上有人不小心,失手打翻了酒,弄脏了她的裙子。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知道迟渡对兰朝还一直心存芥蒂,所以提都没提兰朝还的名字。
  进入大三以后,迟渡很少住宿。
  宋云今工作忙,和他的相处时间本来就少,且自从发现适当的睡前运动可以释放压力、有效助眠后,两人的约会就很容易擦枪走火。
  只是迟渡办起事来常常不知收敛,每每说好的只做一次,然而到了床上,经不住他想尽奇招的连骗带哄,连亲带舔,她的原则早不知道抛到哪个九霄云外了。
  宋云今的睡眠质量一直不算好,短眠浅眠易惊醒,多年已成习惯。
  但自从床上多了迟渡这个人形抱枕后,也许是他的“精神抚慰犬”体质发挥了作用,在他身边,她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安稳睡眠。
  一旦睡眠质量有所提升,连带着她在职场上的征伐都更加得心应手,无往不利。
  尝到甜头的宋云今干脆提议,要迟渡搬过来,这样他陪宋思懿在半景湾与学校之间来回,也更方便些。
  因此,迟渡和兰朝还的舍友关系名存实亡。
  迟渡从同学口中听说了兰朝还在寰盛实习的事,但他同时也打听到了兰朝还是在宋知礼手下实习,一下子没了威胁感。
  因为他清楚宋云今有多憎恶她的这个表哥,那么自然,对选择和宋知礼站在一边的敌方阵营,相信她也不会抱有好感。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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